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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工程造价管理处(站)长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建标造函[2016] 12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为总结2016年上半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我司于6月30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工程造价管理处(站)长工作会议。会议讨论工程造价行业“十三五”规划、工程人工单价的改革意见、工程造价监测系统的建设方案,并交流了工作经验。现将工程造价管理处(站)长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继续做好人工成本信息发布等工作。
附件:工程造价管理处(站)长工作会议纪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7月7日
 
 
附件:
工程造价管理处(站)长工作会议纪要
 
    为总结2016年上半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部标准定额司于6月30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工程造价管理处(站)长工作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处(站)负责同志40多人参加了会议。部标准定额司刘灿司长、卫明副巡视员到会并讲话,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徐惠琴理事长、标准定额研究所胡传海副所长到会并致辞。会议由部标准定额司赵毅明处长主持。
    会议对2016年上半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肯定了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取得的成效,特别是在“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中各地造价管理机构所做的大量工作,使得 “营改增”平稳落地。会议一致认为要以绿色发展的理念指导造价管理工作,加强对造价市场的监管,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工程造价纠纷治理体系三个体系和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建设,创新计价依据编制方法,提高时效性。
    会议讨论了工程造价行业“十三五”规划、工程人工单价改革意见、工程造价监测系统建设方案,充分听取了各站长的意见,并对造价立法、管理机构建设、计价依据改革等交流了工作经验。会议对三个文件的修改基本达成共识,并将根据会议纪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修改建议如下:
    一、工程造价行业“十三五”规划
    工程造价行业“十三五”规划将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紧紧围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建筑业发展改革,对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目标、计价规则、定额体系、市场监管、队伍建设等做出规划。规划将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修改完善:一是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计价规则;二是工程造价咨询信用体系建设,实行政府职能转变,逐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人员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三是加强造价管理机构自身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
    二、工程人工单价的改革意见
    人工单价改革是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重要工作,通过改革实现计价依据人工单价动态管理,解决市场人工单价与定额表述的人工单价差距较大的问题。一是本次人工单价改革是对建标[2016]44号文中人工费、管理费中的内容进行调整,各地可先按人工单价改革意见开展工作,建标[2016]44号文随后进行调整;二是正在修编或计划修编定额的地区要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进行人工消耗量、费率调整,已经修编定额的地区在定额动态调整进行调整;三是各地要研究发布人工单价指数信息,分析市场变化趋势,逐步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机制。
    三、工程造价监测系统的建设方案
    工程造价监测系统以“营改增”造价监测为契机,形成工程造价信息监测长效机制,系统由标准定额司统一组织建设,各省、市免费使用。系统的功能一是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通过造价监测系统监测造价成果文件,自动研判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形成修正系数;二是各省定期形成造价指数指标信息,上报市场分析报告;三是通过系统为修编定额收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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